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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文化馆关于开展窗帘和地胶采购市场调研的函

发布时间:2024-05-06 17:09:00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单位搬迁新馆,需要采购窗帘和地胶,现拟开展市场调研工作,请有意向的单位按要求递交相关资料。

  一、项目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馆窗帘和地胶采购。

  二、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参数和数量明细见附件1

  三、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共计178.81万元,其中窗帘98.6万元,地胶80.21万元。

  四、服务地址

  内蒙古群众艺术馆(呼和浩特市回民区群艺馆巷1号)。

  五、询价单位资格要求

  1.必须是独立注册的法人,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相关资质。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必须具有对公银行账户。

  5.企业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针对本项目的询价表(加盖单位公章)。

  六、报送材料要求

  1、供应商应按照各内容要求,提供详细的报价方案(加盖单位公章),应包括各项单价、各项总价、整体总价等内容(包含税费等)和从事相关业务的证明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未按要求提供的文件将不作为参考依据。

  七、材料报送时间及方式

  须在本通知规定的截止时间(202451017:00)前,将加盖公章的PDF文件发送邮箱:nmgwhgzhk@163.com

  八、注意事项

  我单位不负担此次活动方案征集所产生的费用,此次活动方案的征集仅作为下一步政府采购的参考。

  联 系 人:谷美丽

  联系方式:15661024398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文化馆窗帘和地胶采购需求表

  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文化馆窗帘和地胶采购询价表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馆

202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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