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构建数字文化服务体系,内蒙古自治区文化馆拟实施2026年公共文化云项目采购工作。为充分了解市场资源、项目技术及价格情况,精准编制采购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要求,现面向社会开展市场调研工作,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按要求递交调研资料。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6年公共文化云项目
二、项目预算控制价
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416万元人民币(含税、设备、服务、运维等项目全部费用)。
三、调研内容
本次项目具体调研需求、技术参数、服务标准、建设内容等详细信息,详见本函附件《项目需求调查表》《2026年公共文化云项目项目报价表》。
四、项目服务地址
内蒙古群众艺术馆(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群艺馆巷1号)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本次市场调研的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所有资质材料须真实有效、合法合规: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质;
2.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相关资质,能够独立履行本项目全部服务及建设义务;
3.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够独立履行本项目全部服务及建设义务;
4.开立合法有效的企业对公银行账户,可正常开展资金结算业务;
5.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不良信用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允许分包、转包;
7.满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规定的其他相关准入条件;
8.按本函要求完整填报《项目询价表》并加盖企业公章。
六、报送材料及相关要求
(一)材料编制要求
1.供应商须严格对照本项目调研需求,编制完整、详实的项目报价方案(须加盖企业公章),方案需明确列明各项建设内容、服务明细、设备参数、单项单价、分项总价、项目整体总价等全部费用明细,报价包含税费、运输、安装、调试、运维、人工等项目全部成本,不得遗漏;同时同步提供企业承接同类公共文化、资质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全部材料加盖企业公章)。
2.供应商对所提交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未按规定格式、内容、要求提交的材料,我单位将不予采纳,不作为本次市场调研的参考依据。
(二)报送时间及方式
1.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6月7日17:00(逾期提交的资料一律不予受理)
2.报送方式:将所有加盖企业公章的调研资料、报价方案、佐证材料扫描件,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nmgwhgzhk@163.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2026年公共文化云项目】+企业全称+市场调研资料
3.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学海
联系电话:18811505887
七、其他说明事项
1.未在规定截止时间内提交完整、合规调研资料的供应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市场调研参与资格。
2.调研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隐瞒真实信息等违规行为,我单位将直接取消其参选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应责任,纳入不良合作记录。
3.本次市场调研仅为采购前期摸底工作,不作为正式采购招标、竞争性磋商、询价等采购依据,不构成任何采购邀约及合同承诺。
4.本调研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内蒙古自治区文化馆所有。
特此函告。
附件:1.项目需求调查表
2.2026年公共文化云项目报价表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馆
2026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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