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扎实推进北疆文化建设提升行动,打造北疆文化品牌,推动美术、书法、摄影艺术普及与创作,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拟于2025年9月在呼和浩特市举办“醉美草原 亮丽北疆”2025年全区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承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文化馆
协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艺术摄影学会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9月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文化馆
三、参展作者
全区专业人员、业余爱好者均可参加。
四、参展要求
(一)内容要求
以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创作导向,聚焦中华文化符号的表达,生动诠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深厚底蕴,全景式描绘内蒙古各族人民群众在各行各业中展现的新奋斗姿态、新发展成就、新文明风尚,立体化呈现祖国北疆大地的自然之美、人文之韵与时代之光。创作需坚持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注重体裁创新,彰显地域特色与时代气质。
(二)作品报送要求
1.美术作品初评由各盟市负责,以盟市为单位统一上报。每个盟市报送7幅(原件及电子文件)作品,包括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等。作品规格要求:各画种作品最长边均不得超过1.2米(含外框),并在作品背面标明作者姓名、年龄、作品名称、作品尺寸、联系地址、电话。发送参选作品照片要在文件名中按顺序标明作品名称、画种,作者姓名、联系方式。作品照片及附件做成压缩包并以作者姓名、联系方式为文件名并发送到指定邮箱。参展作品由作者自行装裱装框,不接受卷轴及其他装裱形式。
2.书法作品初评由各盟市负责,以盟市为单位统一上报。每个盟市报送7幅(原件及电子文件)作品,形式不限,字体不限,尺寸不超过四尺整宣。作品照片及附件做成压缩包并以作者姓名、联系方式为文件名并发送到指定邮箱。作品请在附件中标明书体,释文。不符合报送作品要求的,不予参选。参展作品由组委会统一装裱。
3.摄影作品每个盟市报送数量不少于50幅,区直属机关、艺术院校、协会、学会会员可直接报送。作品彩色黑白均可,单幅、组照(不超过10幅)不限。作品为JPG格式,大小不小于5MB,除标题外需有拍摄时间、地点、创作思路等不超过100字的简要说明。参选作品照片要在文件名中按顺序标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方式,照片及附件做成压缩包并以作者姓名、联系方式为文件名并发送到指定邮箱。凡不符合报送作品要求的,不予参选。作品由组委会统一制作。
4.各门类投稿作品须是2022年12月以后创作的作品。历届“醉美草原 亮丽北疆”全区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览获奖和入选的作品不再推荐参选。
5.本次展览将组织专家对作品进行审核,经专家遴选后展出240幅作品(美术、书法、摄影每个门类分别展出80幅)。
五、作品寄送要求
各选送单位填写“醉美草原 亮丽北疆”2025年全区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作品申报汇总表(附件1)。作者填写作品申报表(附件2)及授权书(附件3)。
美术书法作品照片电子文件、原件需同时报送。摄影作品只收电子文件,请将文件转换成JPG格式。
六、截稿日期
电子文件截稿时间:2025年8月5日
作品投稿邮箱:nmgwhgmsb@163.com
美术书法参展作品原作收取时间:2025年8月6日-10日,收件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群艺馆巷1号内蒙古自治区文化馆北门。
参展作品须通过门到门服务的快运公司寄送作品,根据物流速度妥善安排发件时间,展览组委会不负责取件。
展 览 联 系 人:文 慧 13848175983
张 超 13190125762
美术作品收件人:汪 波 18582188395
周学海 18811505887
书法作品收件人:高倩仪 18547105658
摄影作品收件人:常 乐 18048373251
七、展览退稿
展览结束后美术、书法作品一律退还(盟市作品,由内蒙古文化馆负责退回;区直属机关、艺术院校及呼市地区的作者,需在展览结束当日将作品取回)。
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凡报送作品的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本次展览最终解释权归举办单位所有。
附件:1.“醉美草原 亮丽北疆”2025年全区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作品申报汇总表
2.“醉美草原 亮丽北疆”2025年全区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作品申报表
3.“醉美草原 亮丽北疆”2025年全区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作品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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