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文化馆
网站首页 本馆概况 最新动态 党务政务 文化活动 艺术指导 艺术团队 鸿嘎鲁杂志 公共文化 公 告 栏
公 告 栏
公告栏
最新动态 更多>>
沪蒙文化交响 共绘北疆... [07-11]
北疆春韵 美育硕果——... [07-11]
美育北疆 艺启未来——... [07-11]
转发关于举办“醉美草原... [07-09]
“墨虹广架 笔舞北疆”... [07-05]
当黄浦江吴侬软语邂逅敕... [07-05]
党建 e学堂 丨图解——... [07-05]
公告栏 您的位置:首页 > 公 告 栏 > 公告栏

转发关于举办“醉美草原 亮丽北疆”2025年全区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09 15:26:00 浏览次数: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扎实推进北疆文化建设提升行动,打造北疆文化品牌,推动美术、书法、摄影艺术普及与创作,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拟于2025年9月在呼和浩特举办“醉美草原 亮丽北疆”2025全区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承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文化馆

协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艺术摄影学会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9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文化馆

、参展作者

全区专业人员、业余爱好者均可参加。

、参展要求

(一)内容要求

以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创作导向,聚焦中华文化符号的表达,生动诠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深厚底蕴全景式描绘内蒙古各族人民群众在各行各业中展现的新奋斗姿态、新发展成就、新文明风尚,立体化呈现祖国北疆大地的自然之美、人文之韵与时代之光。创作需坚持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注重体裁创新,彰显地域特色与时代气质。

作品报送要求

1.美术作品初评由各盟市负责,以盟市为单位统一上报。每个盟市报7幅(原件及电子文件)作品,包括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作品规格要求:各画种作品最长边均不得超过1.2米(含外框),并在作品背面标明作者姓名、年龄、作品名称、作品尺寸、联系地址、电话。发送参选作品照片要在文件名中按顺序标明作品名称、画种,作者姓名、联系方式。作品照片及附件做成压缩包并以作者姓名、联系方式为文件名发送到指定邮箱参展作品由作者自行装裱装框,不接受卷轴及其他装裱形式。

2.书法作品初评由各盟市负责,以盟市为单位统一上报。每个盟市报7幅(原件及电子文件)作品,形式不限,字体不限,尺寸不超过四尺整宣。作品照片及附件做成压缩包并以作者姓名、联系方式为文件名发送到指定邮箱。作品请在附件中标明书体,释文。不符合报送作品要求的,不予参选。参展作品由组委会统一装裱

3.摄影作品每个盟市报送数量不少于50幅,区直属机关、艺术院校、协会、学会会员可直接报送。作品彩色黑白均可,单幅、组照(不超过10幅)不限。作品JPG格式,大小不小于5MB,除标题外需有拍摄时间、地点、创作思路等不超过100字的简要说明。参选作品照片要在文件名中按顺序标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方式照片及附件做成压缩包并以作者姓名、联系方式为文件名发送到指定邮箱凡不符合报送作品要求的,不予参选。作品由组委会统一制作。

4.各门类投稿作品须是2022年12月以后创作的作品历届“醉美草原 亮丽北疆”全区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览获奖和入选的作品不再推荐参选。 

5.本次展览将组织专家对作品进行审核,经专家遴选后展出240幅作品(美术、书法、摄影每个门类分别展出80

五、作品寄送要求

各选送单位填写“醉美草原 亮丽北疆”2025年全区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作品申报汇总表附件1)。作者填写作品申报表(附件2)及授权书(附件3)。

美术书法作品照片电子文件、原件需同时报送摄影作品只收电子文件请将文件转换成JPG格式。

六、截稿日期

电子文件截稿时间:2025年85

作品投稿邮箱:nmgwhgmsb@163.com

美术书法参展作品原作收取时间:2025年86-10日,收件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群艺馆巷1号内蒙古自治区文化馆北门

参展作品通过门到门服务的快运公司寄送作品,根据物流速度妥善安排发件时间,展览组委会不负责取件。

    人:文    13848175983

    13190125762

美术作品收件人:汪    18582188395

周学海  18811505887

书法作品收件人:高倩仪  18547105658

摄影作品收件人:常    18048373251

七、展览退稿

展览结束后美术、书法作品一律退还(盟市作品,由内蒙古文化馆负责退回;区直属机关、艺术院校及呼市地区的作者,在展览结束当日将作品取回)。

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凡报送作品的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本次展览最终解释权归办单位所有。

 

附件:1.“醉美草原 亮丽北疆”2025年全区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作品申报汇总表

2.“醉美草原 亮丽北疆”2025年全区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作品申报表

3.“醉美草原 亮丽北疆”2025年全区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作品授权书  




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上一篇:内蒙古自治区文化馆关于开展 全国青少年美育示范展演——2025“全民 美育”青少年舞蹈展演展示活动 食宿保障服务市场调研的函

本馆概况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基层动态 | 公告栏 | 网站声明

版权所有 ©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馆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群艺馆巷1号 电话:0471-3691008
蒙公网安备 15010302000458号 蒙ICP备18001375号-3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