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文化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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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文化馆 智慧化文化馆服务平台及设备建设项目》 工作市场调研的函

发布时间:2026-02-24 17:40:00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单位需要采购内蒙古自治区文化馆智慧化文化馆服务平台及设备建设项目,现拟开展市场调研工作,请有意向的单位按要求递交相关资料。

一、项目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馆智慧化文化馆服务平台及设备建设项目

二、控制价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馆智慧化文化馆服务平台及设备建设项目(设备)180万元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馆智慧化文化馆服务平台及设备建设项目(装修50万元

三、调研内容

具体内容明细见附件。

四、服务地址

内蒙古群众艺术馆(回民区群艺馆巷1号)。

五、询价单位资格要求

1.必须是独立注册的法人,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相关资质。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必须具有对公银行账户。

5.企业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针对本项目的询价表。

六、报送材料要求

(一)相关要求

1.供应商应按照自身资质要求(允许分包提供),提供详细的报价方案(加盖单位公章),应包括各项单价、各项总价、整体总价等内容(包含税费等)和从事相关业务的证明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未按要求提供的文件将不作为参考依据。

(二)报送时间要求

调研文件须在本通知规定的截止时间(202622817:00)前,将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邮箱:nmgwhgzhk@163.com

(三)注意事项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馆不负担此次活动方案征集所产生的费用,此次市场调研仅作为下一步政府采购的参考。

联系人:周学海

联系方式:18811505887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馆

                            2025224

 

 

注: 

1.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完整资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2. 比选过程中如发现虚假材料,将取消参选资格并依法追责。 

3.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内蒙古自治区文化馆所有。

 

附件:1.项目需求调查表

2.内蒙古自治区文化馆智慧化文化馆服务平台及设备建设项目(设备)报价表

3.内蒙古自治区文化馆智慧化文化馆服务平台及设备建设项目(装修)报价表


点击此处下载文件与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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